做這一行,除了需要自我肯定之外,更需要別人的肯定。甚至,求「肯」若渴。
最近,一看到自己的名字不斷被寫錯,心裡有股不踏實的感覺。雖然自始至今這事早已屢見不鮮,我也習慣了,但是一旦跟一些重要的事情沾上邊,這樣就不太好了。好比說,獎狀上的名字是錯的,那這張獎狀之後拿出去還有用嗎?在外面,紙上的名字不一樣就代表那個人不是你啊!我只希望對方能夠注意到我的再三提醒。
朋友中有個人,喜歡告訴別人她多喜歡簡單,她多麼快樂,知道多少事,以及她「有多受到肯定」。我很清楚,不管做什麼,有誰不想受到別人的認同與支持呢?可是這樣一直告訴別人,更何況還有點炫耀的意味,卻讓我不知該做何回答。因為,對我來說,我所知所聽所見,多半都與她口中的事實不符。不是說她說謊,而是,她喜歡快樂,這點無庸置疑,但她卻很常開口抱怨,凡事都在抱怨,而且還要別人來替她消化。抱怨完了,她快樂了,但別人卻怒了,只是沒人對她開砲。而她認為自己「受到肯定」之事,對她身旁許多人來說,都只是芝麻小事,而且能力過之無不及。我知道肯定的必要性,所以從未說出「THIS IS NOT A BIG DEAL.」之類的話,只是簡短表達「喔」,表示「你說的事我現在知道了」;至於抱怨,就算我對她說出事實的原因,她也只會活在自己的世界;認識她至今,苦口婆心的每句話她從沒聽進心裡,她唯一要的就是好聽話,偏偏我這個人就是無法苟同自我欺騙,所以現在我啥都不想說,也不想去管她有沒有自知之明發現我的冷淡態度,反正,她自己開心就好,與我無關。我連自己在這裡講跟她有關的事,都覺得吃驚。因為我一直覺得,這沒什麼。我根本無須在意她的言行。只是,加上自己的一些事,還真是有感而發。
也許,我這樣的個性,大概很難像她那樣吧。我也在尋求肯定,卻跟她的方式大相逕庭。
向來認為,我已經肯定了自己。而當別人肯定你、認同你,不用你自己開口,就會有別人來告訴你。雖然前一、兩年,有人告訴我在這個圈子你不能如此,你要儘可能地 PROMOTE 自己,盡量展現自己的光芒,最好蓋掉別人,但對我來說這得慢慢來,因為高調好難。我只是想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就好,但沒有光芒你就沒有機會,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!不過說來也怪,總有前輩告誡懵懂無知的新鮮人,這社會有多黑暗,「剛進人地盤就不要一直說自己很強,不然小心變成別人的眼中釘,想辦法除掉你這個擋在他們路上的競爭對手」,但是你要進人地盤時就必須要告訴別人你是這世界最棒的,不然機會門都沒有。
矛盾。太矛盾了這實在。討厭這樣卻又必須奉行的我和他人,都這麼矛盾。只是有人矛盾而不自知。
我承認我是個冷漠的人,對別人的事,我從不想干涉。但是,那並不代表我不關心。我用我的方式在關心我的朋友們,但是我不想因為我的一句話,而讓他們欺騙自己,或是進而改變人生。我會誠實說出我的看法,不管好壞。或許踏入社會之後,我得學會只說逢迎的好話,但那又如何?對陌生人如此當然無所謂,要是身為朋友,真正的朋友,我何必騙你?
就像我不想欺騙我自己。因為,自欺欺人雖然能讓自己獲得短暫的快樂,卻得不到永遠的幸福。
加油吧,不管是正在奮鬥的你,還是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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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感謝你來亭子坐呀
回覆刪除我也來打聲招呼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