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甜梅號在紅樓 White Label Vol. 3 的 live,我在捷運上聽著 te' 蹦蹦跳跳地返回淡水,騎著車哼唱〈何らの苦しみにもあわずして、何人をも幸福とは『呼』ぶなかれ。〉回家。
除了野台之外,第一次在戶外看甜梅號。老實說,今天的音場不如我的意,加上身邊總有其他噪音干擾,我只好選擇閉上眼睛聆聽。這次的閉眼和 Explosions in the Sky 那次不同,我心中無雜事紛擾,只想單純地把自己融進甜梅號的聲符裡,而不是想藉此逃避什麼,是確實地讓自己享受微風裡的甜梅號,用我真誠的心與孤獨的靈聆聽的甜梅號。唯一牽掛的是,拉著第一次欣賞甜梅號的大亨堡不知感想如何?身旁太多干擾。室內的甜梅號那股難以言喻的凝聚力是那樣驚人,而今晚紅樓廣場不知是因場地還是人雜之故,許多人的心都散了。
或許吧。音樂是一種娛樂,一種你在手邊忙碌時,耳朵閒著的灌輸。所以,你可以一邊玩遊戲,一邊與朋友嘻嘻哈哈,無視眼前正完全投入在表演以及手中正在創造美妙事物的音樂家,因為音樂是屬於耳朵的工作,跟你的手、嘴、眼都無關。
是這樣的嗎?
我以為這是在房間裡、工作時才有的事,因為有CD這種東西。那 Live 是幹嘛的呢?是藝術家自己的宣傳?是你在逛街路過時,給耳朵的一種灌輸?還是吃飽沒事幹?
現今的廣播,就是為了應付「耳朵太閒」這事而存在。所以,我們不能說太複雜的事,因為沒多少人會認真聽。絕大多數的人都是一邊做著自己的事,一邊聆聽廣播,並非百分之百專注在聆聽上,我們的工作就是要讓他們的耳朵不無聊。怎麼 live 也變得跟我們的工作性質一樣了?
當然,我相信這只是對一部份人而言。大部分願意將自己生命中的某段時間,抽出來花在觀賞現場演出的人,不可能只是為了讓自己的耳朵一時不空虛。但今晚我還是有點感慨。或許,是和他們的音樂性質有關,若無心理準備(不曾接觸過者)或是興趣,對於這樣的演出形態多少都消受不了,而漸漸感到無聊。因為,大家可以專注在輕柔歌聲的葛洛力上,她的音樂很舒服,市場上也不乏類似知名女歌手,大家可以輕易接受與融入。亦或,這只是人的問題;是我太嚴肅看待音樂與尊重演出者,而現在的小朋友只要當下快樂就好,然後是我遇到了這樣的年輕人。(我真的很老成?)
大亨堡可以專注,但我不閉上眼就不行。儘管人家是做他的事,關我啥屁事,但我身前就是有個男孩在低頭玩手機遊戲,身邊一男一女不看演出而在聊天,老讓我不得不聯想到,我學生時代不得不坐在台下接受校長開學典禮時冗長乏味的演講,而我低頭看書、無心聽講,身旁的同學不是輕聲聊天就是在玩手機,全場連教官都無聊到低頭在紙上畫畫的景象。這豈不相像?若你覺得無聊,你幹嘛還待在這裡浪費你的生命?你又不是離場就得記大過,誰綁著你?因此,我不得不這樣揣測:連 live 都成了路人一時打發耳朵閒暇的工具。因為,你連看都不看(所以不是看熱鬧),聽也沒認真聽啊!(聊天、打電動?)
小白彈著彈著,用力地刷著和弦大吼,我嚇得睜開眼睛,尋找吼聲的來源。要不是大亨堡告訴我,是小白發出的聲音,我鐵定納悶一整晚。大亨堡之後笑說,吼得正是時候。他的情緒被音符興得高漲,老早就想大吼。但不像我因為不平,而是他享受其中。我慶幸著。
我當下試圖從小白身上尋找三週前的靈感衝擊,可今日的旋律多次被打斷,而我不時閉上眼,直至小白的狂吼,才發現他正全身擺動,一如他上次的律動,我再度文思泉湧,看見故事中的主角正為音樂渲染的情緒爆發的模樣,還有我在捷運上閱讀的邱妙津,讓我想趕緊衝回家裡,宣洩我書寫的欲望。
繼去年飛機上的體認之後,我慾望書寫的來源,轉移到了甜梅號身上。
這故事,我想將在《是不是忘了什麼》以及《謝謝你提醒我》之下完成。所以,我會將某種致敬藏至其中,只有我一人,或是同好,才能探知。
寫著寫著,我想起了先前春吶結束之後,與某位朋友爭論音樂的情形。有些想法,實在不吐不快。
在此聲明,以下都是我「個人」對於音樂的認知,所以可能很主觀。讀者可以留言交流,因為我不全然正確,我也不堅持我的觀念。但這些想法,是我集合各家說法,與自己親身體驗和認知而成。我不知這跟我是不是個DJ、有沒有玩過團有關,導致我會這樣說,或為音樂人「分類」等……我不否認可能有關,所以我才會這樣想,但我並非是個真正的音樂人。我只是想為獨立音樂界澄清一些我已知的事實。
首先,「獨立(indie,independent 縮寫)」是一種音樂發行的型態與創作的精神,起初無關 genre(音樂種類),而是後來湧出了許多「獨立」製作音樂人,作品與「主流」唱片音樂多了更多的原創性與實驗性,因此一些唱片行、音樂網站等為了易於將其分類,就把這些作品歸類成了「獨立音樂」,而 genre 的名詞就多了 indie 這個字。說起來,這樣的 genre 誕生,跟 New Age 很像--為了能分類,把類似的全丟進這個名詞裡,而被冠上這樣名詞的音樂,仔細聽卻仍分成百百種,各有不同。回過頭來看看這些「獨立音樂作品」的發行廠牌,不全是獨立廠牌嗎?這才是最原始的解釋。
好,那什麼叫做獨立廠牌?我不知道我說的正不正確,因為我沒開獨立音樂公司。我以前也不知道這是啥,好奇心驅使,加上做節目總不能亂說話,所以我曾為此做功課。就我所知,「獨立」顧名思義,就是獨自完成作品,完成發行動作。和一般的「主流」公司的差異在哪呢?一般的唱片公司會有人幫忙編曲,礙於「市場」考量,因此創作上增加不少限制,原創性自然降低許多,更不要說實驗性,讓音樂少了許多的可能。一般的「主流」音樂,不覺得相似度很高嗎?因為這是比較沒有「風險」的音樂。反之,「獨立」廠牌公司為音樂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,更諷刺地,甚至成為「主流」音樂的風向球。舉在台灣一般人比較熟悉的例子,五月天在加入滾石唱片之前,曾參與角頭首張發行作品《少年ㄞ國》(該合輯中不乏現在音樂圈裡名氣響亮的歌手或樂團),作品就是後來成為年輕人愛歌的〈軋車〉。近期則有林暐哲音樂社旗下的蘇打綠,彎的音樂的 Tizzy Bac(第一張專輯由 TRA 發行),都給台灣的唱片市場帶來很大新的刺激。別說他們的東西很「流行」所以賣,「流行」這種東西還得有人創造、有人實驗進而改良,後來有人喜歡接著跟進,待發展數量到達一定程度,才能變成「流行」。這就會牽扯到很多人對「主流」與「非主流」的定義,我很不喜歡用這兩者來分類音樂,因為正如我所說的,這兩者根本沒有一定的差異,是演進層次以及宣傳程度的問題;而「主流」和「非主流」都只是一時的狀態,或許過了五年十年,非主流成了主流,主流卻變成了非主流,就像亂彈阿翔 1999 年在金曲獎上大喊「樂團的時代來臨了」之前,台灣在聽樂團的人口實在少得可憐,誰知道十年後台灣樂團文化能演變為今日的局面。在媒體尚未幫忙宣傳之前,在他們還沒有獎項加持之前,早期的〈軋車〉當時在台灣一般人能接受的大概不多;蘇打綠這樣的聲音沒有幾家公司敢冒險一用,Tizzy Bac 的編制更是沒有過。前兩者這樣的音樂,自問,在他們出現前,有「流行」過嗎?更「主流」的例子,你說,在周杰倫之前,有「類周杰倫」嗎?連最近發光發熱的蕭煌奇都在獨立廠牌發展多年。至於國外,例子更多了,甚至搖滾史上有名,牽動世界的音樂發展的名團比比皆是。西雅圖的 Sub Pop 給了世界 Nirvana,讓大家認識了 grunge;曼徹斯特名產 Factory 旗下的 Joy Division(後發展為 New Order)也不遑多讓,而近期在台灣備受矚目的 Muse、Arctic Monkeys、Franz Ferdinand、The Killers、The White Stripes 等,也都出身於獨立廠牌,連 Radiohead 現在都搞獨立。講實在的,國外名團不勝枚舉,說十個裡有八個獨立出身都不為過。
嗯,說得又臭又長啊。如果上面那段太長不想看,那我簡單講。在台灣來說,除了五大國際唱片公司(Sony BMG 新力博德曼、EMI 科藝百代、Warner 華納、Universal 環球、Avex 艾迴)以及國產公司滾石以外,其他幾乎都是獨立廠牌公司了。除了上述已提過的公司之外,另外台灣知名的還有小白兔唱片、音樂五四三、默契音樂、風和日麗、典選音樂、大大樹等,最早期的是水晶唱片,只是現在已關門大吉,但仍給現在台灣的獨立音樂圈帶來深遠的影響。
此外,有些獨立廠牌與藝人簽約的方式也不同。以國內的小白兔唱片、角頭音樂、音樂五四三為例,簽約方式以唱片為單位,而非簽下「長期賣身契」。儘管會幫忙負責製作的部份,但音樂人本身的創作理念及訴求仍是製作的中心所在,並不會考慮過多的市場因素。這些廠牌的負責人或創作人,出發點通常都是「想把好東西推廣出去」、「這樣音樂才有意思」、「知道自己要什麼」等等,至於商業運作,都是等作品完成後再去思考。通常,獨立廠牌和藝人樂團只是一種合作關係,你做出好東西,我幫你發行鋪貨,就是這樣。而「主流」的唱片公司的長期賣身契通常就像在賭博,而且,他是老闆,你得聽他的。為啥像賭博呢?今天簽了你三年,結果你第一張不賣,不管是你本身的問題,還是唱片公司根本沒有用心幫助你,反正他們都對賠錢貨不再感到興趣,剩下的時光你就被冷凍住了。更何況,現在這些唱片公司的經營模式出了很大的問題,他們幾乎不再專注於音樂本身這項產品好壞,而是快速推陳出新,說不定十個裡面會有一個崛起,這把賭注能把輸的九場賠掉的全收回來(還不一定真能全收回來…);砸下去的經費大多數是扣在媒體宣傳費,而非音樂製作費。諷刺的是,他們可能花了上千萬買廣告,結果只賣了幾千張,但獨立音樂人卻透過 live tour 等模式,花個幾萬塊在印新聞稿、付通告的餐費、交通費等,以及口耳相傳,卻能賣出同樣或是更好的成績。
台灣許多人把獨立音樂當成了一種樂風看待,而忘了(或不知)「獨立」是以廠牌區分,非音樂本身。因此,不少人在獨立音樂上貼了幾張標籤:「非主流」、「冷門」、「不被市場接受的音樂」、「文藝青年的音樂(有sense、高級貨、酷)」、「賠錢、不賺錢」之類,無非是給自己一種無形中的限制。冷門,是因為實驗;非主流,是因為正在茁壯;不被市場接受,那你一定不知道 indie-pop 有多受歡迎,蘇打綠現在多紅;文青專利,那你幹嘛不把這些好東西再推廣出去?賠錢,但市場已經慢慢超越「主流」公司了。當兩者賣出一樣的成績,可是大公司卻賠掉百萬千萬,只換了高一點名氣(這還不一定),那麼到底誰才是主流呢?
還有,「獨立樂團」和「地下樂團」是不太一樣的,請別再混為一談。現在的獨立樂團幾乎一點都不地下,好嗎?看看春天吶喊、海洋音樂祭(雖然我認為這兩者現在已經變形)、野台開唱這些活動,撇開有多少人真的是去聽音樂又有多少人是去把妹的問題,它引發多少參與及關注?它「地下」嗎?非常「地上」!連總統都到場過,哪裡地下?所謂的地下,乃來自 underground culture 一詞,指的是檯面下的文化活動,不只限定於音樂方面。確實,在英文裡先前有所謂的 underground music,指的正是「非主流音樂」,但那是一個非常模糊的界線,而且當時指的是六零年代中期至七零年代的迷幻搖滾、龐克、嘻哈、重金屬或是實驗音樂等等,這些 genre 隨著時代全都成為某個年代的音樂潮流,嘻哈今日更是不在話下,因此現在極少人以 underground 來形容音樂,取而代之的,便是 indie。若要用地下來形容這些 performers/artists/bands,我只認為,那指的是他們才剛開始,自己私下練團、創作,沒有對外公開的時期。如果他們已經在 live house,或是參與無論大小的音樂活動演出,原則上,那樣已經「地上」了,只不過沒有名氣,而名氣是靠累積的。若您認為不有名的團就叫地下樂團,那我也無話可說,但您認為不有名的團,對別人來說不見得如此。
靠,天亮了。上班時間到了耶,我居然寫到現在…。
我之所以會打落落長一篇,只是想抒發己見。我當然知道每個人都有權利擁有自己的意見,但我只是想告訴我的朋友,你說你熱愛音樂、無所不聽,卻秉持著「獨立音樂這樣的地下音樂就是不被市場接受的冷門樂風」並與別人表示這樣的觀念,而我試圖向你說明你卻不願虛心聆聽,讓我有點心寒。我並非鼓吹自己多有內涵又絕對正確,但若你是這樣喜歡與人交流音樂並表明自我態度的人,我會希望你不要這樣告訴別人,因為這樣即是散播一種灰色的偏見。至少,如陳珊妮所說,「音樂類型或唱片的性格,只是一種方便的分類,跟獨立沒有關係。」我想這點是無庸置疑的。至於它冷不冷門,賣不賣,有沒有名,乃因人而異。也希望願意讀完我這篇文章的人,能夠拋開偏見,告訴別人這樣的訊息。而你自己接不接受獨立音樂,就看你自己。以前的滾石可樂、後來的 streetvoice 到這陣子發起的 indievox,這些網站都可以認識很多台灣的獨立音樂人。indie 到底跟 genre 有沒有太大關連,它好不好聽,讀者可以自己去評斷,我沒有必要強迫推銷。
獨立廠牌與獨立音樂發展的部份,《誠品好讀》第四十七期有相當深入的報導與介紹,另外也提出了幾個在台灣不可不知的獨立音樂人或樂團,現在許多都在「地上」相當有名,讀者可以想辦法找來翻閱,認識我本人的可以跟我借但是請愛惜並盡早歸還。
好了我要來睡了。
4/21 後記:
自己再看了一遍,發現我有些事闡述得過於複雜。
我的出發點,並不是宣揚獨立音樂多好而鄙視流行市場,而是希望大家不要對獨立音樂有成見。這兩者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,而這只是先後演進的問題,好比達爾文的演化論。一種音樂上的新嘗試,若漸漸得到肯定,那麼就能在市場留存並且擴張族群。多半的獨立音樂,就是前者。
我的朋友認為,他的觀念即是多數人的觀念,儘管他「聽了不少音樂」,也對這樣的看法持無異議。
的確如此,就是有很多人對獨立音樂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,所以我才更希望你別讓它藉由你的口繼續擴散下去。
你說,這是因為,我很懂音樂,所以才能這樣為獨立音樂辯護。你錯了,我並不懂音樂,我只不過用著謙虛的心去欣賞音樂,去尊重音樂,因此我尋求各個管道去了解音樂,未曾間斷。過去,我為了做節目,花時間去「K書」,因為我不懂。我不否認因此我多了許多音樂上的知識,但這跟我當DJ沒有絕對關連。愛音樂,所以去認識音樂,本來就是正常的啊!若你真愛音樂,我想你也會如此,有興趣才會研究,不是嗎?
如果對音樂早有成見,要怎樣才能欣賞音樂?
就像我,因為太多成見,人生錯過太多美好的事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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