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鑒於某人吃醋,嫌我在某文提他提得太少,那不妨就直接撰篇專文,送他好了。他的生日禮物我正好還欠著,希望我的文字他能笑納。
恩,我們就稱他J先生吧。
J先生與我相識於高一,同班同學。雖然如此,但我們剛開始並未有任何交集,直到我走進古典吉他班的那天,我才跟他說了第一句話。
老實說,對J先生的第一印象,是冷漠。可能是因為他的顴骨很突出吧,加上整個人又瘦巴巴的,說話音調又常上揚,所以一開始我以為這人頗高傲,應該不好親近。而我又不擅長主動跟人打交道,想當然爾,初識時我們不常交談,直到「音樂」打開我們的話匣子為止。
J先生對於流行女歌手的了解,讓我相當敬佩。我們到底是怎麼變熟的,我也忘了(J先生如果記得就告訴我吧)。只知道我們的話題除了音樂,還是音樂。他對朋友的關心以及單純的善良,打破了我對他的既定印象。相反地,這人三八地可愛。雖然有時候真的讓人想揍他,但終究還是下不了手。
不過,說真的,高三以前,我不認為我們交心。這跟我自己本身的個性有很大的緣故。我鮮少提及自己內心的私事,不是刻意低調,只是認為對方沒有讓我想說的衝動。我認為,大家都差不多。只不過有人幸運,身邊都是願意跟你交心的人。但我身邊這樣的人並不多。平常的嬉鬧,對我而言宛如家常便飯,交不交心是另外一回事。我跟大家一樣,都是遊戲人間。
上了高三,即時通正值流行,我也搭了便車。那時我幾乎天天掛在線上,和一群素未謀面的人逢場作戲,亦或在ㄧ個虛擬的世界解放自己。或許是因為那時我與J先生已有一定交情,所以我們根本天天熱線,裝著麥克風在聊天室來來去去,心情好就高歌,不然就閒聊音樂。就這樣,不知不覺地,越來越熟,熟到有點快爛掉的感覺。
話說回來,秘密,就像信物一樣,一交換就是信任的證明,有股神聖的意味。我們交換了秘密,連同D小姐。天窗一打開,什麼都無須遮掩了。也許是因為同類,因而相知相惜,我總覺得我們之間有份特殊的革命情感存在。漸漸地,聊天內容開始百無禁忌,有時不小心不能自己,一夜電話費就高達數百元,搞到連我媽都以為我交了男朋友,還打電話去「質詢」他(這事兒我們到現在還在津津樂道)。
現在,我們都離開高中校園了。他應該是目前僅存少數我仍固定保持聯絡的對象之一吧。雖然我對他說話滿沒禮貌的,但我想這是我們慣有的相處方式。我不為人知的一面,他可是少數幸運能見其之的傢伙。
其實,J先生真的是一個很貼心的朋友。此外,也是我們大家的開心果(我們真的很愛拿他尋樂)。或許他自己不這麼想,但我真的覺得他人緣很好。他是那種雖然老被欺負,但傻人有傻福的好人,是一個懂得知福惜福、善解人意的朋友。我想,他自己應該也很清楚,他身邊的姐妹們,個個都很「愛」他。這年頭,我們身邊還有這樣的朋友相伴,已是天大的福氣。
有時,我仍為他的單純與寂寞感到些許不捨,但如果可以,我真的願意幫他尋到幸福與喜樂。我們都在互相扶持,一起學著長大,人生難免不如意,可在低潮時期有如此有人陪著走過,心裡是無限感激。我不知道我們心底的秘密給了對方多少,但我確信,我們真的是死忠兼換帖的知己。
這個年代,能包容我這怪人的友誼已是越來越少,我也感嘆自己怎會越變越孤僻,但一見J先生,彷彿又能感受自己的靈魂飛回軀殼,覺得自己還存在,沒有被遺忘,可以不用戴面具活著。
我不曉得他會不會看到這篇文章,也不知道他會怎麼想,不過,我難得特地撰文致敬某人,也當作友誼的見證,及心意的回禮吧!
It's my pleasure to have such a nice friend as you, Josh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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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沒有友誼的交往只是熟人,不是朋友。』
-- 楊照/Monday Cafe/聯合文學/P.162_神聖
『生命的可貴,在於你與其他的生命息息相關。』
-- 李欣頻/十四堂人生創意課/東觀出版/P.1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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