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ource: 《Monday Cafe》,楊照著,聯合文學 1997 年 11月 初版。
夢的力量 P.19-P.22
我和你一樣,曾經驀然驚覺到:音樂在生命中的重要性不知如何,竟消退如是。我很能了解你的形容:音樂變成一種習慣,再從習慣變成背景。有的人以為我們這樣子就叫喜歡音樂,就叫做音樂愛好者。音樂沒有音樂時,我們會渾身發躁不自在,我們離不開音樂。
可是只有我們自己最清楚,有些東西消失了。對音樂、對歌曲真正的感動,這種感動的力量其實才是音樂的靈魂。可是感動與否的差別是非常細微的,表面上不太察覺得出來,事實上我們也常常故意不去察覺。只有在最冷靜、最誠實的短暫瞬間,一絲絲一分分悵惘爬上我們心頭,才讓我們躲逃不掉。
有很多時候,我們的作法,說穿了只是努力在向別人和自己說服,要別人和自己相信,音樂還在這裡,在生活裡,在心裡。可是我們畢竟掏不出心來。掏得出來的都是表面的。年輕的時候,我們不需要這麼多表面的證明。需要表面的證明政是內在逐漸空虛、焦皇的徵兆。
所以我們變得很愛談論音樂,而且只能用批評、挑剔的方式談論,展示我們懂音樂,展示我們異於初入門者的獨特敏感、高超品味。所以我們熱中蒐集音樂的有形成品和種種資訊。我們避免再聽收音機,怕自己的品味被電台DJ污染,這是一個理由。另一個理由是聽電台不像蒐集CD一般,可以拿來向別人炫耀。
我和你一樣,會有幾個時刻,懷念起年少聽音樂的經驗。那裡面有一種濫情、有一分粗糙,還有一股未經世事的好奇。那個時候我們都是雜食者,因為還不懂得要拿什麼標準去挑剔。收音機裡時時刻刻流出來的聲響,對我們都是新鮮的。弔詭的是,聲音雖然新鮮、雖然從來不曾接觸過,可是卻絕對不陌生。第一次聽到時,我們就自然主動地找到音樂和我們生命的連結點。
不管是古典音樂、搖滾樂、民謠、「現代民歌」、爵士還是鄉村風,不管是巴哈、老鷹、小河淌水、秋蟬、小阿姆斯壯還是卡本特兄妹,我們的心是不設防的。在每一種音樂裡都聽到自己。音樂與自我之間沒有什麼客觀的隔閡。我們是最自我最主觀的,每一段音樂原來都在向我們講話,也都在為我們講話。我們如是急切地要傾聽別人、也要找尋代言人向世界發聲。
那麼多的代言人、那麼多的感動。所以我們的生活充滿音樂。音樂和感動是永遠分不開的。那絕對不是習慣、不是背景。
這種時代當然過去了,你說現在的年輕人不再這樣感動了。這點我不清楚。可是我倒是無論如何不同意你接下來的結論。你說現在的音樂庸俗了、商業化了,所以沒有感動人的力量。
我不覺得這是音樂性質的問題。問題應該是出在我們自身生活的改變。我們自己不再有那麼強烈的衝動想要對世界發表那麼多感想、那麼多意見。我們也不再好奇別人想要藉音樂吶喊些什麼。
真正逝去了的是這些,在我看來。我承認像當紅的女歌手席琳狄翁(Celine Dion),她的歌是夠媚俗、夠商業化的了。裡面有一套你知我知的操弄人們耳朵的方式。我當然無法在裡面獲得什麼感動。可是那天聽了ICRT,聽到有人點了狄翁的〈夢的力量〉(The Power of the Dream)給所有一同在台灣工作的菲律賓同胞,那種感動突然回來了。我想像著離鄉背景的這些菲律賓朋友們,他們會在狄翁的高音裡聽見什麼。除了我們聽到的,他們一定還聽到一點溫柔、一點吶喊、一點希望。
我還是受不了歌裡後段的合唱處理法,可是這變得不重要了。重要的是歌曲在替某些人說出夢想的互相扶持,以及對其他失去夢的人小小的提醒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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